
根据《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汴人社〔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委社会工作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就业困难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安置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安置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中,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经济、政治、计算机、法律等专业,合同制三年;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起,招满为止。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开封市晋安路158号6号楼C区212房间
联系电话:0371-29981912。(仅限本人报名)
(二)准备材料
1.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
4.本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安置资格。
六、薪酬待遇
(一)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岗位补贴1800元/月,单位补助另算)。
(二)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按实际交纳部分给予补贴。
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7月18日